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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 or B2C

淘宝主推自己的商城了, 百度还在做着有啊. C2C 还是 B2C?

eBay淘宝这些本来C2C的电子商务网站最早的初衷只是为了解决网民手中限制的物品, 就是一个跳蚤市场的网络版本,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了在线销售可以降低店面成本, 而且容易宣传, 就有了一批以此为生的卖家, 不过这种行为依然被定义为C2C. 但是他其实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C2C了. 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B2C, 而淘宝就是一堆B2C的结合, 不能再称之为C2C了. 正是因为如此淘宝想与其混乱的混杂还不如推出自己的商城呢. 同时这个有些中小企业网站如果需要在线销售也可以加入到商城中, 这样可以降低企业成本, 同时有点类是于云的概念, 应该所淘宝的这些改变顺应着网络的发展, 只是传统的跳蚤市场的电子商务却消失了, 而这部分需求依然存在.

为什么我要这样说呢? 这个和淘宝评级有关, 在淘宝早期大家都不是很高, 而且容易信任, 所以可以交易二手的. 而现在动不动就钻石, 而一个只是再转让闲置物品的人怎么可能有那么多东西转让呢? 买家买东西的时候又习惯于看等级, 这样导致很多小的卖家根本不可能成交一笔记录, 于是刷钻的网站开始流行了. 淘宝在打击, 但是淘宝似乎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需求.

按现在看来淘宝还是成功的, 百度的有啊只是在做淘宝早期做的事情, 其实这部分是有市场的, 只是要看怎么定位, 而且说实话这个域名还差劲, 别扭. 根本不那么容易引人注意. 我想百度的C2C注定是失败的.

还有一个网站也得说说, 就是当当, 早期的当当和卓越一样是一个完全的B2C网站, 都是自己买东西放在仓库里然后在线卖出, 只是现在(应该说是很早)当当变了, 现在的当当就和淘宝的商城类似了, 有很多合作卖家商户, 只是不知道在实际交易的时候当当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吗? 由此带来的纠纷怎么处理呢? 我目前还没有去了解. 我想问题肯定还有一大堆. 只是目前没有仔细去研究罢了.

写出有点电子商务的东西, 因为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关注了, 所有有些地方不是了解. 现在的市场变化太快了. 以后还得多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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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淘宝和支付宝的体验很差劲. 个人观点.

25元的卓越

卓越的25元门事件弄的轰轰烈烈, 已经过了几天了. 今日无事随写一篇玩玩.

只是这件事情我没有参与到其中, 对于我来说既是 二十四史 真的是25元 也没有太多吸引力, 为何? 我又不看要有何用.

媒体在这件事中把目标都定位在价值千元的书藉中, 可是据我自己的了解, “标错”价格的图书有很多, 有些价值也不是很高. 如果只有价值千元的图书被”标错”价格的话, 那么我想卓越还是可以以系统错误来撤销订单的, 至少可以根据民法中关于不当得利的相关条款进行合理的调解. 但是由于大量的图书价格被”标错”, 而在互联网上尤其是这一两年特别流行”秒”, 大家都不知道这究竟是卓越的系统错误还是真正的促销. 凡是价格不合理就可以以”系统错误”来取消的话, 那么请告诉消费者什么是价格合理, 在互联网上什么样的价格是合理的.

卓越就此白白丧失了一个提高自己信誉的机会. 既是现在承认订单是有效的也是无济于事的. 其实如果卓越不说什么, 大家只不过认为这是一次促销, 如果卓越说价格错误, 但是订单继续有效, 那么可以认为维护信誉. 只是卓越选择了最差的一部棋. 而纵观这次图书的订单, 按某网友定了价值千余的书来计算, 卓越的损失应该是在百万元一下. 虽然知道目前国内B2Cde电子商务网站几乎很难盈利, 但是对于信誉来说何止百万元. 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放弃了更大的利益. 何苦呢? 如果某天卓越上又出现了低价商品, 但是你又如果才能让消费者相信这是真正的促销,而不是系统错误呢?

关于电子商务的一点事

这段文字无法用一个明确的标题来表达我所说的事情.

1. 淘宝网. 现在发现淘宝对一些事情的打击力度根本就不够, 我投诉过有人在我的淘宝商铺非法留言—涉嫌欺诈信息, 但是淘宝网的客服根本没有协助我处理这件事情. 感觉很失望. 还有就是淘宝上有一大堆买电子书的, 但是我只要添加就说商品不允许买卖, 那为什么还是出现那么多呢? 今天上淘宝发现一个新的欺诈, 就是在淘宝页面上的都是OK的, 但是你通过旺旺聊天的时候, 卖家会自动回复说现在忙 请你上某个网站, 而这些卖家的等级都挺高的. 另外我今天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都没有找到怎么只搜索自动发货的商品, 我想这个是一个很必要的功能, 但是对于我这一个从淘宝一开始成立就注册使用的用户来说, 我可是没有找到. 难道是没有这个功能吗?

2. 支付宝. 现在对支付宝很是失望, 每次使用支付宝都需要花费我很长时间. 而且我通过支付宝直接付款的时候, 没有任何提示是需要收取手续费的. 我转了130元最后没有任何提示需要手续费用什么的, 我到帐后居然被扣了1.3元, 但是没有任何提示步骤告诉我这个手续费是要扣除的. 而且即时扣除我想这个也是扣除收款方的. 我觉得支付宝这种行为涉嫌欺诈和隐瞒必要信息. 不知道这个究竟哪一个方面问题. 现在想想真的很是郁闷.

3. 评价. 以前看一件商品怎么样的时候就看评价, 但是我现在觉得这些评价根本就不可信. 因为这些评价有可能是卖家自己做的好评, 也有可能是竞争对手做的恶评.

通过上面的事情, 我觉得中国的电子商务越来越缺乏一种规法. 或者已经到了十分混乱的地步. 因为作为领头的公司没有尽到规法自己的责任. 而其余的小的公司那种混乱就更不用提了. 至少我有过这样的经历. 现在买东西越来越小心.

诚信在丢失.